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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制定扶贫规划 确保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
为确保如期实现“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战略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富裕,海口市制定了《海口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该规划在海口市第四次常务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

  “十一五”期间,海口市结合自身实际,共对贫困地区投入资金9073万元。把革命老区、边远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把贫困人口作为扶贫首要对象。开展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去年,全市贫困自然村145个,比2001——2005年的404个减少了259个,贫困人口减少27460人。

  海口共有2204个自然村,现存的145个贫困自然村人均年纯收入3000元以下,占全市总自然村的6.6%,主要分布在海口羊山地区和南部边远地区。这些地区由于适宜农耕的土地少,灌溉条件差,水、电设施落后,经济发展缓慢。

  此次通过的《规划》,年限为2011年——2020年,重点在于“十二五”时期。《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扶贫开发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三大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文化教育培训项目。将建90公里硬化村道、50处农村自来水工程;修建排灌溉系统278公里、建瓜菜收购大棚68处、修建水井、水塔;扩大种植、养殖业,并通过“雨露计划”项目、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提高贫困地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扶贫开发产业按照五大区域规划:东部生态循环农业区、南部热带产业区、西部羊山特色农业区、北部近邻都市农业区、南渡江两岸三十万亩土地整治现代农业示范区。

  扶贫开发对象为,“十二五”期间,海口市自然村人均年纯收入3000元以下的并且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羊山地区和南部边远地区及老区等将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其中,海口目前人均年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24个自然村属国家扶贫标准,将被作为扶贫攻坚重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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