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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职能
2007-05-30 15:23  文章来源:海南特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商务部驻海南特派员办事处(简称海南特办),受商务部领导,并向商务部负责,有关业务工作与商务部各司局和海南省有关单位对口联系。海南特办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处、业务处。

  海南特派员办事处职责:

一、根据商务部授权,了解海南省的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及其组织和个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外贸易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跟踪各项商务政策措施出台或调整后在海南省的实施情况及意见反馈;参与对地方外经贸和内贸行业的宏观政策指导。

  二、了解海南省商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配合商务部协调海南省的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不同区域之间的商务联系和配合,推进海南省商务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了解海南省市场建设情况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了解海南省现代流通业和服务业发展情况、重点商品的市场运行、重要消费品储备以及进出口情况,监测、收集重要经济信息和资料并及时上报,完成商务部交办的有关市场情况的专项调查。

四、加强商务政策的宣传、咨询、指导,办好海南特派员办事处子站,及时发布和更新有关内容,为地方政府部门、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提供业务咨询和公共商务信息服务。

  五、受商务部委托,签发海南省的部分进出口许可证。

  六、加强与商协会、驻外经商机构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协助上述机构做好与海南省有关的各项商务工作。加强与海南省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工作沟通,了解其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向商务部提出政策建议。

  七、办理商务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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